中國婦女報·中國女網(wǎng)記者周韻曦 發(fā)自北京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生安全,有效預防性侵害學生違法犯罪的發(fā)生,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預防性侵害學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教督廳函〔2018〕9號),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預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職員工隊伍管理、安全管理規(guī)定落實、預防性侵協(xié)同機制構建、學校安全督導檢查等方面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安全和諧穩(wěn)定,保障學生安全。
《通知》要求,一是深入開展預防性侵安全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通過課堂教學、講座、班會、主題活動、編發(fā)手冊、微博、微信、宣傳欄等多種形式開展性知識教育、預防性侵害教育。二是切實加強教職員工隊伍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完善教師準入制度,強化對擬招錄人員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聯(lián)合公安部門建立性侵害違法犯罪信息庫和入職查詢制度。堅決清理和杜絕不合格人員進入學校工作崗位,嚴禁聘用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人員擔任教職員工。三是嚴格執(zhí)行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作為校園安全管理和學生保護第一責任人責任。中小學(幼兒園)所有工作人員對性侵害案件或線索都有報警、報告的義務和責任。四是不斷完善預防性侵協(xié)同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共青團、婦聯(lián)、家庭、社會構建一體化的保護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工作機制,做到安全監(jiān)管全覆蓋。五是持續(xù)強化學校安全督導檢查。各地教育督導部門要以預防性侵害工作為重點,開展學校安全工作專項督導,督促、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發(fā)現(xiàn)的性侵害線索和苗頭要認真核實,及時依法處理。對于教育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學校管理人員失職瀆職造成性侵害學生案件發(fā)生的,或者發(fā)現(xiàn)性侵害學生案件瞞報、謊報的,要依法依規(guī)予以處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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