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學前教育階段學生資助政策
為完善本市教育資助體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財教〔2011〕410號)要求,市財政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學前教育資助管理辦法》,使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能夠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減輕家庭經濟壓力。
1.免保教費。在教育行政部門、地方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集體、部隊及其他部門辦園的公辦性質幼兒園和注冊登記性質為非營利性,收費項目和標準不高于同級公辦幼兒園政府指導價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就讀并持有《北京市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農村五保供養(yǎng)證》《北京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證》和《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的適齡兒童;持有民政部門核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的烈士子女;持有民政部門核發(fā)的《兒童福利證》的適齡兒童和持有殘聯發(fā)放的《殘疾人證》的殘疾兒童可享受學前教育資助,入園后免交保教費。
2.特殊困難補助。各幼兒園應從當年事業(yè)收入(保教費)中按不超過3%據實列支,用于特殊困難家庭兒童的臨時資助。
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資助政策
為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接受良好的義務教育,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出臺《關于完善義務教育階段“三免兩補”等政策的通知》(京財教育〔2017〕140號)《關于調整基礎教育學校生活補助標準等政策的通知》(京教財〔2017〕18號),義務教育階段“三免兩補”政策進一步完善,促進了北京市教育資源布局優(yōu)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務均等化。
1.免學雜費。對具有本市學籍的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
2.免費教科書。對具有本市學籍的義務教育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其中,國家規(guī)定課程和全市統一的地方課程教科書(含為一年級新生配備新華字典)由市級財政統籌中央資金全額承擔,區(qū)級地方課程等其他課程由區(qū)級財政承擔。
3.免除借讀費。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免除義務教育借讀費。
4.生活補助。 對具有本市學籍,在本市中小學就讀的城鄉(xiāng)低保家庭寄宿學生、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殘疾寄宿學生(含隨班就讀學生)、十個遠郊區(qū)公辦農村寄宿制中小學就讀的寄宿學生、工讀學校就讀的寄宿學生按照小學每人每月300元、初中及以上每人每月36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同時免收住宿費。
5.助學補助。具有本市學籍,在本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城鄉(xiāng)低保家庭學生、殘疾學生(含隨班就讀學生)、工讀學生及戶籍在山區(qū)的學生,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標準給予助學補助。
北京市普通高中教育階段學生資助政策
普通高中教育是學生個性形成、能力培養(yǎng)、自主發(fā)展的關鍵時期,對于提高國民素質和培養(yǎng)創(chuàng)新人才具有特殊意義。為切實解決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步伐,從2010年起,北京市開始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學費、住宿費減免等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1.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在國家批準設立、實施普通高中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和完全中學的高中部、特殊教育學校高中階段就讀,具有本市正式注冊學籍,符合國務院扶貧辦發(fā)布的《扶貧開發(fā)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相關規(guī)定,在全國扶貧開發(fā)信息系統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持有《扶貧手冊》的普通高中學生;持有民政部門確認并核發(fā)的《北京市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北京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證》和《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持有民政部門核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的烈士子女;持有民政部門核發(fā)的《兒童福利證》的適齡學生和持有殘聯發(fā)放《殘疾人證》的殘疾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月200元,家庭無經濟來源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兒為每生每月300元;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用于享受政策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支出。
2.宏志獎學金。為鞏固本市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成果,支持、鼓勵家庭貧困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勤奮學習,全面發(fā)展,成為品學兼優(yōu)的合格人才,北京市設立“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每生獎勵2000元,免交獲獎當年學費。
3.減免學費、住宿費。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免交學雜費,免教科書費,住宿生免住宿費。除享受國家助學金以外,家庭發(fā)生臨時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享受減免學費。減免學費的條件由所在學校結合本地區(qū)實際經濟發(fā)展情況和居住地區(qū)生活水平確定,并予以公示。
4.學校資助。普通高中學校將不超過當年學費收入5%的經費用于減免家庭發(fā)生臨時經濟困難的學生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等政策補助。
5.社會資助。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yè)、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北京市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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